皮带输送机急停装置要求
皮带输送机的急停装置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安装位置
急停装置应安装在司机和维修人员容易接近的地方,包括带式输送机的输入端、输出端及中间位置,并且应按照物料流向均匀布置。急停装置间距应不大于50米,距物料落点处不超过10米,离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.5米。
2.数量配置
单个输送机应设置不少于2个急停装置。在双向输送时,每条输送线都应设置急停装置,且互相独立。在带式输送机转弯或倾斜段,应根据输送距离和操作难易程度适当增加急停按钮的设置。
3.功能要求
急停装置应全部设置在最近的控制点处,以便操纵员使用。急停装置的按钮应该色彩鲜艳、易警示,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触及且不会误触。
4.急停导轨要求
急停导轨的长度应足以覆盖皮带全长,有一定的弹性以避免在皮带受力过大时导致断裂,保持垂直并紧贴皮带垂直支架,不得在运行过程中翻转,且导轨上不得有任何锈蚀、损伤或变形的部分。
5.灯光信号器要求
信号灯应模块化设计,方便更换维修,亮度要高以保证在光线暗淡的情况下能够清晰地看到信号灯,振动量要小以避免影响操纵员判断。
此外,对于启动动力大于等于30KW的皮带传送机组,每个传送机组应配置不少于2个急停装置,其中一个应设在机尾。对于启动动力小于30KW的皮带传送机组,每个传送机组应配置不少于1个急停装置,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急停装置的功能。
皮带输送机急停装置要求